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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类证书代办,全程快速代办

2024-04-29 11:00:01 26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2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6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9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 400 公里以上长途线路,或 1000 条公里以上本地网光缆线路,或 500 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 15 个以上;

(3)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 1 万户;

(4)年完成 500 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5)年完成 500 个基站或 2500 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6)年完成 250 端 155Mb/s 以上系统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7)年完成 5 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8)年完成 10000 个信息点的综合布线(或计算机网络)工程;

(9)年完成 2 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 机房)电源工程或 400 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等人员齐全。

(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 5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注: 1.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2.技术工人包括线务员、机务员、电工、焊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工人。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7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 150 公里以上Ⅰ级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2)2 座全长 1000 米以上铁路隧道;

(3) 座单跨 32 米且桥长 100 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2 个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 个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1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 2 项;

(2)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 3项;

(3)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 项。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4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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